
12月28日,寧波訊息——今年8月,夏先生花費62萬元購買了一臺二手保時捷帕拉梅拉。然而,不幸的是,事故發生後,保險公司只提出全損理賠的一半,引發車主強烈不滿。
夏先生介紹,這輛車落地價超過150萬元,他在太平洋保險公司購買了車損險及其他附加險,總花費2.85萬元。今年10月31日,他的弟弟駕駛車輛從安徽宿州前往固鎮時,不慎撞上橋墩,事故被交警判定為全責。
車輛被拖至4S店定損,維修費用高達90萬元。聯絡保險公司後,卻被告知不予修理,建議報廢,並按市場價值理賠。第三方評估報告顯示,車輛當前市場價值僅為52萬元,保險公司因此只願支付52萬元。
夏先生質疑,如果車輛報廢,他兩個月多的使用就相當於損失10萬元;而他當初支付的2.85萬元車險保額也未超過100萬元,為什麼不能按原價賠償?他表示:“買車險時說的是高賠高,現在卻按市場價來賠,這不是坑我嗎?”
對於車主的質疑,太平洋保險表示已將事件上報上級領導,並稱將盡快給予回應。